国内多地发布通知,明确要求未接种疫苗者若感染新冠病毒,可能被追究相关责任,这一政策迅速引发社会热议,支持者认为其有助于提升疫苗接种率、阻断疫情传播,而反对者则质疑其法律依据与公平性,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,责任划分与个人自由的边界再次成为焦点。
政策背景与地方实践
自新冠疫情暴发以来,中国通过大规模疫苗接种构筑免疫屏障,截至2022年,全程接种率已超过90%,部分地区仍存在接种盲区,尤其老年人群接种率偏低,给疫情防控带来挑战,为此,一些地方政府尝试以“责任令”形式推动应接尽接,某地发布通告称,未接种疫苗者如确诊感染,需自行承担部分医疗费用,若导致疫情扩散,还可能面临行政或法律追责,类似政策在多地出现,虽具体条款不同,但核心均指向对未接种者的约束。

这些政策的出台,往往与本地疫情形势紧密相关,在一些边境或口岸城市,境外输入风险较高,未接种疫苗者被视为潜在传播节点,地方政府强调,追责措施主要针对“无正当理由拒绝接种”的人群,而非因健康问题无法接种者,但如何界定“正当理由”,实践中仍存在模糊地带。
支持与反对的声音
支持者认为,此类政策是公共卫生危机下的必要手段,疫苗接种不仅是个人选择,更是社会责任,未接种者可能占用更多医疗资源,甚至引发聚集性疫情,对经济社会造成损失,某疾控专家指出:“在重大传染病防控中,个人权利需适度让位于公共利益,这是全球公共卫生领域的共识。”
反对者指出,追责政策可能侵犯公民基本权利,法律界人士提出疑问:目前中国没有强制性接种疫苗的法律依据,感染病毒本身不具备主观故意,追责是否过于严苛?部分群体因基础疾病或过敏史无法接种,政策如何避免“误伤”?社交媒体上,有网友评论:“感染本是受害者,为何还要被追责?”这种情绪反映出公众对政策公平性的担忧。
法律与伦理的边界
从法律层面看,对未接种者追责需解决两大问题:一是感染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如何认定;二是责任承担是否符合比例原则,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,公民有接受预防措施的义务,但未明确感染后的法律责任,若因未接种导致疫情扩散,可能适用“过失危害公共安全”相关条款,但需证明其主观过错和实际危害。

伦理争议则更复杂,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者曾指出,公共卫生政策需平衡效用与公平,追责措施若缺乏科学依据和合理补偿机制,可能加剧社会分化,低收入群体若因无法负担接种时间成本而被迫“违规”,政策反而可能背离保护弱势群体的初衷。
全球视角与中国特色
类似政策在国际上亦有先例,疫情期间,意大利对拒接接种的医护人员停职,希腊对60岁以上未接种者罚款,但多数国家通过限制未接种者参与社会活动(如进入公共场所)间接施压,而非直接追究感染责任,中国的地方实践显得更为严格,这与“动态清零”总方针和高效社会动员传统相关。
政策落地需考虑可持续性,疫苗接种率提升不能仅靠强制手段,而需通过科普消除疑虑、优化接种服务,奥密克戎毒株高传染性、低重症率的特性,可能削弱“未接种即高危”的逻辑基础,未来政策或需更精准区分人群风险,例如针对特定年龄或职业群体细化规定。
构建科学共治的防疫体系
疫情防控需社会共治,而非简单归责于个人,应完善法律框架,明确突发公卫事件中个人义务与责任的边界,通过医保政策倾斜、科普宣传等方式激励接种,而非单纯惩罚,对完成接种者提供免费体检或保险优惠,比追责更易获得认同,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,解决部分群体“接种难”问题。
归根结底,病毒才是人类的共同敌人,政策制定者需在科学与人性之间寻找平衡,避免将未接种者标签化为“防疫漏洞”,只有通过理性沟通与制度保障,才能凝聚共识,筑牢全民防疫的屏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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